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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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秘〔2022〕2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部,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政治处,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2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三地一区”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时代精神,凝聚前行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1年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征集确定的6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四、培训方式

      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年继续对我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集中开展线下培训,学员按自愿原则参加。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业或本地所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公需科目学习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报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中,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本级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时认定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鉴证后,报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学员自行通过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网站(须备案同意)学习的,按照职称系列属性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鉴证后,报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按照自愿原则,参加集中培训的,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认定。

      (三)严肃继续教育工作纪律,对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须经学员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得少于全部学时的三分之一),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工作,严禁不按规定组织培训、严禁乱收费、严禁强制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与相关网络平台或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联系。

      (七)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联系电话:0566-2022089、2617353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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